(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和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區委公文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研究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區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及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與區人大、區政協聯系,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八)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十一)負責區長熱線電話及網上區長熱線的受理、處理、督辦工作,負責?。ㄊ?、區)長手機、?。ㄊ?、區)長政府信箱群眾來函來信辦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二)負責對全區金融工作的宏觀指導、金融監管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
(十四)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港澳工作政策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辦理全區重大涉外事務;指導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外事工作;負責承辦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我區訪問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區地方志、年鑒的編修,收集整理、開發研究區情資料。
(十六)完成職責領域的相關人才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上饒市廣豐區政府辦公室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政府金融辦公室、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內設秘書股(機要股)、綜合股(會議股)、行政股(財務股)、信息調研股、督查股、地方志股、區政府總值班室(區長熱線辦公室)、金融股、政務服務股、外事股。
辦公時間:夏令時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時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