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組織的各項決定、決議,保證黨和政府的各項任務在轄區內順利完成;
2、強化城市社區管理服務功能,加強社區建設,完善社區功能,搞好社區服務,提高社區文明程度;
3、負責轄區綜治、司法、法制宣傳、調解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4、負責轄區計劃生育、民政、司法、調解、信訪、武裝及市容管理、衛生、初保、勞動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5、為轄區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搞好招商引資和項目開發工作,引導、督促個私、集體經濟合法經營,搞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6、配合財政、稅務部門做好轄區的財政、稅收工作;
7、配合建環、衛生等部門開展好轄區的城市管理、市容市貌、衛生和環境保護及綠化等工作;
8、負責指導、支持、幫助社區居委會開展工作;
9、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黨政辦、財政所、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所、綜治辦、民政所 、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站、農醫所、農林水綜合服務站、人武部、安監站、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
辦公時間:夏令時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時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